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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公告事項/
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藥物科學院生物藥學研究所所長

壹、應徵辦法:

(一)自我推薦。

(二)他人推薦(應先獲得被推薦人同意)。

貳、應徵資格:

(一)應具備教育部部定副教授或國外大學副教授(含)以上聘任資格。

(二)在生物藥學相關領域具有良好之教學與學術成就,若具相關跨領域之專長尤佳。

(三)具備卓越之行政領導能力。

叁、檢送資料:下列資料除推薦函外,請一併提供電子檔。

(一)教育部部定證書或國外教職證明影本。

(二)個人履歷資料(含著作表)。

(三)代表作抽印 3~5 篇。

(四)推薦函 2 封。

(五)對生藥所未來發展之規畫書。

肆、所長任期:

112 年 8 月 1 日起聘。

伍、於 111 年 12 月 16 日前,將電子檔 email 至 hungsf0630@nycu.edu.tw,紙本資料請以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或送達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生物藥學研究所「生物藥學研究所所長遴選委員會」收(地址:112 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 2 段 155 號)。

陸、聯絡方式

聯絡人   :黃淑芬

聯絡電話:02-28267000 分機 65604

傳真     :02-28250883

電子信箱:hungsf0630@nycu.edu.tw
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生物藥學研究所所長遴選委員會